一、基本情况
中国保险学会(The Insurance Society Of China)成立于 1979 年 11 月,会址设在北京市。中国保险学会是从事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由保险界和相关领域的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国保险学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发展规律,开展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组织学术活动、宣传培训、对外交流,打造行业创新发展智库,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促进保险理论的繁荣和发展。
2014年1月18日 ,中国保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2014 年1月 18日 ,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国保险学会委员会,直属中国保监会党委领导。
二、工作内容
中国保险学会致力打造行业创新发展智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学术交流平台,引领行业学术研究,调动各方资源为繁荣保险学术、促进保险业创新发展服务,提升保险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
具体职责有:
(一)组织会员开展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和展览会等活动,促进保险界内外的学术交流、信息沟通和成果分享。
(二)编辑和出版刊物、建立和维护网站,宣导保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写保险图书及其他文献资料;普及保险理论知识,开展保险宣传活动。
(三)开展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方面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承担科研成果鉴定;提供保险咨询服务。
(四)奖励在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学术创新和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单位和个人。
(五)研究介绍境外保险经验,组织和推动中国保险界与国际保险界及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与相关学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加强沟通、开展合作。
(七)承办政府职能转变中移交或委托的其他工作,开展会员欢迎、社会认可的其他活动。
三、组织架构
(一)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中国保险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及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决定本会的有关重大事宜。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
(二)中国保险学会组织架构图
(三)常设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
办公室:主要负责公文管理、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人力资源的战略规划、人员配置、绩效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学会相关合同审核等法务工作。
行政部:主要负责综合性行政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对内对外的公共关系维护及相关接待工作;各种会议、论坛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部: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中国风险管理报告》和《中国保险业竞争力报告》等编辑出版工作;保险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组织管理;学会基金项目的管理等工作。
学术部:主要负责中国保险学会年度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学会研究工作的需要,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工作,参与专项课题的组织与管理;进行专题研究报告如《中国风险管理报告》等的组织编撰工作。
创新部:主要开展保险创新发展研究研讨工作;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研究工作;协调各类风险与保险实验室的筹备和运营工作;承担和组织开展中国保险学会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中国保险史志办公室:主要负责保险史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保险史志的编撰、出版。
编辑部:主要负责《保险研究》、《保险理论与实践》的编辑、出版与发行工作;《保险研究》编委会的日常事务、联络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国际合作部:主要负责中国保险学会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相关行业、学术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关注国际及港、澳、台保险研究动态,了解和掌握国际最新行业信息;组织开展国际及港、澳、台保险研究合作项目,参与涉外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同国际及港、澳、台相关组织合作开展研讨会、经验交流、合作研究、调查和培训等;负责接待国际及港、澳、台相关行业和学术组织代表团、组或个人的来访工作;负责国际保险学术专业委员会等学会二级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会员部:主要负责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发展、服务与管理工作;国内外学术团体和保险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宣传部: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舆情监测;新闻宣传;品牌管理。
培训部:主要负责组织安排业内培训工作;承办国内外相关部门机构的委托培训以及与国内外组织机构联合举办在职非学历培训;立足保险公司的需求,组织政策法规与技能培训;立足于监管和创新智库发展的需要,与国内外高校合作进行产学研一体化的高端培训;进行职称评定前的相关培训。
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工会、共青团、妇女及群众工作。
四、历史沿革
中国保险学会成立于 1979 年 11 月,伴随着中国保险业恢复经营到跨越式发展,现已经历了 9 届理事会:
1979 年 11 月 —1986 年 10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一届理事会
1986 年 10 月 —1990 年 11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二届理事会
1990 年 11 月 —1995 年 08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三届理事会
1995 年 08 月 —1999 年 11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四届理事会
1999 年 11 月 —2004 年 09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2004 年 09 月 —2008 年 12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六届理事会
2008 年 12 月 —2011 年 11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2011 年 11 月 —2014 年 01 月 中国保险学会第八届理事会
2014 年 01 月 — 至今 中国保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
历经 35 年的发展,学会已经从最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下设部门发展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独立的学术研究组织。学会的各项职能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日益健全,在推动保险理论研究,促进行业交流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保险学会自成立以来,围绕章程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利用学会资源优势和功能作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教育培训和促进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保险学会将继续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夯实基础,凝心聚力,转型发展,致力打造行业改革创新智库,不断促进保险理论创新和繁荣,在推动保险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理事会
目前,中国保险学会共有260家会员单位和9家特约会员单位;理事席位417个,其中常务理事席位138个;特约常务理事58名,特约理事9名。
保险学会正以精彩内涵吸引行业内外机构和专家学者,共同成长,共创行业美好未来。
六、分会筹备
为充分发挥中国保险学会作为全国性社团组织的核心作用,更好地开展重大领域的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促进保险行业的创新与发展,经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筹备成立下列研究性分支机构:
(一)养老金分会:汇聚海内外研究力量,持续深入研究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提升保险行业服务养老产业和经济社会的能力。
(二)保险业竞争力分会:研究推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信息披露,服务于提升保险行业、保险机构竞争力。
(三)国际保险分会:汇聚外资保险机构和有关方面资源,深入研究国际保险业发展,促进保险业发展。
(四)农业保险分会:围绕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决策部署,以农业保险需求为突破口,研究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为农业保险改革建言献策。
(五)海上保险分会:顺应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和企业“走出去”内在需求,研究海上保险理论和实务问题,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升保险经营专业化水平。
(六)保险史专业委员会:以编撰《中国保险史》为契机,汇聚保险史专家,深入研究保险历史,挖掘凝练保险文化,促进行业文化积淀。
(七)保险资金运用分会: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理论和政策研究,汇集保险资金管理有关方面以及金融其他领域的机构和专家,共同研讨、建言献策,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八)风险管理与保险资料中心:为打造行业创新发展智库,服务会员单位和行业研究,与有关单位合作建立学术资料信息平台 -- “中国保险学会风险管理与保险资料中心”。该平台将建立激励机制,广泛吸收国内外多种渠道宝贵资料,增进保险学术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流。
责任编辑:中国保险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