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中国保险学会在北京共同发布报告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政府、社会、商业保险共同参与的巨灾保险制度。在中国保险业目前的发展阶段,首先组建巨灾联合共保体更有利于提高承保能力。
这份名为《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国际视角和中国的现实选择》的报告认为,我国目前的灾害管理仍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主导的灾害救助和灾害补贴,这不仅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降低了效率。政府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事前预防性风险管理较薄弱、巨灾风险管理体制分散等。
报告指出,尽管商业巨灾保险具有有效分散风险、灾害迅速补偿、赔付效率较高、成本较低且可控等优势,但是中国保险业对巨灾损失补偿率的增长速度明显慢于财政和社会捐赠。其原因是目前商业巨灾保险发展受到一些因素制约:一是缺乏巨灾风险基金的支持;二是缺乏向其他金融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三是财产保险业缺乏制定科学费率的历史数据和风险评估支撑。
报告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政府、社会、商业保险共同参与的巨灾保险制度。政府在巨灾保险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巨灾的特殊性决定了巨灾保险不能单依靠商业途径来解决。保险公司应该在巨灾保险的管理中发挥核心作用。我国现阶段开展巨灾保险应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
对于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架构,报告认为,首先要组建巨灾联合共保体。其次要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投保人、保险人、再保险人、资本市场和政府都是这一分担机制中的重要主体。第三,要建立一套鼓励公众参与的巨灾保险激励约束机制。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却对我国应建立单项巨灾保险制度还是综合巨灾保险制度存在不同意见。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陈秉正认为,我国目前建立综合巨灾保险制度更好。他认为,如果仅设立地震保险制度,下一次发生的巨灾是台风或水灾,那么投保了地震保险的受损灾民不能获得赔偿,会导致民众失去信任和信心。
而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单项巨灾保险制度更适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面临不同的巨灾风险,让西部百姓购买台风保险,显然会违背百姓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