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时代已经开启
现在,金融业界讨论比较多的一个话题是“2012年是中国金融互联网元年”,那么互联网保险的元年是不是2012年?我觉得在2012年至少有两件事是值得关注的:一是著名的“三马卖保险”;二是,保监会2011年的“53号文”在2012年开始正式实施,这一文件与保险中介相关,从监管的角度定义了什么是“互联网保险”。我们是不是可以因此将2012年视为“互联网保险”的元年?
就在此次论坛召开的前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领域发生了很多值得关注的事情:诺基亚告别了钟爱它的芬兰人;京东商城、当当网发起设立中关村互联网商业协会;余额宝诞生……保险行业不甘落后,淘宝和安联财险携手推出“中秋赏月险”;在此之前,华泰财险还开发出了退货运费险;太平人寿和淘宝网合作开发“单身险”;东吴人寿的“爱情保险”……这些奇异的保险产品的出现都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对于保险业的影响是什么?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少是为保险行业的宣传节省了大量的广告费。此外,互联网还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大量的保费收入以及海量的客户,而且使销售成本大大降低。基于这样一个革命性变革,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中国互联网保险的春天已经到来?
中介在保险产业链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主要功能是销售。依靠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技术,保险销售人员的展业模式也在发生改变,iPad等设备都已经成为他们的展业利器,销售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这给中介行业发展带来很大的挑战:过去靠“人海战术”建立起来的营销员队伍会不会在互联网时代真的被替代呢?当然,我们看到一些保险中介公司已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获得了保险的网络销售资格。
互联网保险的一些基本问题
互联网保险是什么?现在普遍认为和保险相关的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都属于互联网保险的范畴,例如第三方支付,在线保险产品的销售,在线的保险公司评级等等。
互联网保险的核心是什么?是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很多人把互联网保险理解为销售,其实销售是最不重要的,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才是其核心。
传统的金融业分为直接金融(银行)和间接金融(资本市场),而现在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提供的是不同于以往的第三种金融模式——P2P,这是一种变革。互联网保险的出现也将在保险行业掀起一场变革。
保险的传统核心要素有三种:分类,大数法则,和经验费率。在互联网上,首先客户群体是按照网络社区、QQ等划分的,其分类是自然的,这与传统保险公司的分类方法在规模和深度上完全不同;其次,通过互联网,人们的聚集更加容易,这说明大数法则变了;最后,在互联网上,经验费率发生变化。互联网是一个互助的平台,任何人都有可能形成一个群进行自保。保险其本质是互助、自保,当选择保险公司需要付出很高的代价的时候,人们就一定会选择自保。现在一些行业和公司已经建立了自保公司。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保险的“普惠”。
所以,互联网保险是一种新的保险模式,带来的将是革命性的变革。过去汽车无论怎样发展,始终是需要人去驾驶的,而现在,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出现,互联网带给保险行业的变革也是如此。未来30年,互联网带给保险行业的变化将远远大于过去几百年的发展中保险业所产生的变化。这是真正的产业变革。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经历了几个阶段:早期互联网只是金融业的信息平台之一,后来发展成为交易平台,而现在互联网已经成为金融业的决策和服务平台,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互联网这种模式的变迁顺应了消费者的个性需求这一最根本的动力。
责任编辑:中国保险学会